6年前,著名画家、金陵美术馆执行馆长刘春杰两本“中国最美的书”——《私想者》和《私想着》被侵权,他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院,最终获赔15万元。
据中国文学网了解,最近,刘春杰发现,自己的《私想鲁迅》一书也遭遇侵权:今年6月出版发行的《东方历史评论不应被遗忘的鲁迅》(以下简称《东方》)一书,不仅用了《私想鲁迅》的后记,还用了书中的21幅木刻版画插图。“都没有和我打一声招呼,这是严重侵权。”刘春杰气愤之余,已委托代理律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涉嫌侵权的东方出版社的责任。
被侵权:文章和版画被收录,他却蒙在鼓里
上个周末,刘春杰收到一条微信,微信里,朋友恭喜他作品被收入东方出版社出版的《东方》一书中。“这本书不仅收录了我写的文章《这些年,我的事儿》以及21幅木刻版画插图,还收录了其他一些作家关于鲁迅的评论。”刘春杰说,微信显示,《东方》于今年6月出版,目前各大书店和网络上都有销售。
这条微信让刘春杰一头雾水,因为,之前东方出版社没有与他联系,“没有任何人找我谈使用作品的事。”
随后,刘春杰在南京一家画廊买到了《东方》这本书,翻看后,他发现,书里收录的一篇文章和21幅版画插图出自自己2013年出版的《私想鲁迅》。“我是作者,却毫不知情。而且,书里有关于我的简介,这会让读者误以为是经过我授权同意的。这种做法让人很气愤。”刘春杰说。
被盗用的作品,花费了他很多心血
刘春杰介绍,“《私想鲁迅》收录了我创作的63幅反映鲁迅先生的木刻版画及70余篇杂文,为此我曾翻遍鲁迅全集,用了两年时间才完成。”《私想鲁迅》出版后,不仅获得第八届全国书籍装帧艺术设计大展优秀奖,还获得第二十届全国版画展优秀奖,口碑也很好。
刘春杰说,被《东方》盗用的文字和版画,都是他花费了大量的心血才完成的。比如:《东方》封面用的插图名为《夜访友人》,这幅作品的背景是,鲁迅有一段时间遭遇暗杀,白天不敢出门,所以,在晚上带着暗淡的心情去拜访朋友。另外,《东方》还用了一幅鲁迅笑脸木刻版画。说起这幅版画,刘春杰说,“大家只知道那个严肃、头发都竖起来的鲁迅,但生活中的鲁迅很爱开玩笑,也是有笑容的。”而这幅名为《微笑的鲁迅》的版画,刘春杰琢磨了一个星期才完成。
要维权:《私想鲁迅》的出版社表示并不知情
会不会是《私想鲁迅》的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授权《东方》收录,并出版发行的呢?昨天下午,媒体联系了《私想鲁迅》一书的责任编辑殷牧云。谈及《东方》收录了《私想鲁迅》中的文章和21幅版画插图,殷牧云表示,她对这件事一点都不知情,随后,她表示,会和刘春杰一起维权。
“怎么会发生这种盗用的事呢?我也很纳闷。”殷牧云说,按照正常程序,《东方》应该先询问文章和插图的版权在哪里:如果是从来没有发表过的,版权应该在作者手中;如果是出版过的,版权应该在出版社手中。《私想鲁迅》是2013年8月出版的,根据协议,目前这本书的版权还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手中。
“《东方》应该征得我们的同意,同时征询刘春杰本人的同意,才能收录相应的文章和插图。”殷牧云说,如果《东方》找不到刘春杰本人,也可以通过她来联系,并给作者相应的稿酬。
“现在看来,不知道是编辑环节出了什么问题,但这种问题完全是可以避免的。”殷牧云表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对他们出版社也是一种侵权。他们会去市场购买样书取证,同时,和刘春杰一起进行维权。
要求道歉、赔偿损失,对方暂无回应
“几年前,我就曾遭遇侵权,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后来我出的书,封底都会留下我的邮箱。如果有哪家出版社想用我的文字和版画,完全可以先来联系我。上次,三联出版社就联系我了,还说给我开稿费,我都没要,说你就寄点书给我。我想要的是一种尊重。”刘春杰说。
据中国文学史获悉,对于《东方》侵权一事,昨天下午,刘春杰与律师签署了委托书,他表示将会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登报道歉,赔偿损失”。
刘春杰的代理人——江苏石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俊说,《东方》一书中的相关文章及版画,虽然署了刘春杰的名字,但并没有获得他本人的合法授权,就将权利人的作品公开出版发行,侵犯了作者的出版发行权;同时,《东方》未经作者同意就对文章进行删改,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此外,《东方》署名模糊,收录了刘春杰的文章和版画,只注明摄影刘春杰,这混淆了概念。
针对此事,昨天下午,媒体致电东方出版社一位宣传编辑。该编辑表示,《东方》一书她并不知情,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截至发稿前,媒体还没有收到明确的回复。
因维权成本高不少作者选择“沉默”
其实,不仅刘春杰遭遇侵权,著名作家毕飞宇的《推拿》也遭遇过侵权,并维权成功。
李俊说,其实作家、画家被侵权的现象,在我国并不少见,但能站出来维权的人并不多。这是因为,维权成本高。“从创作者的角度来说,维权很费时间,一般通过诉讼维权的话,最起码需要半年,这对画家来说,会把创作生活给搅乱;针对赔偿损失这一块,目前,法院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时主要根据权利人的损失,或者根据侵权人获利情况追究相应的责任,但考虑到当事人举证困难的实际情况,即实际损失或者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法院可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同时,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侵权者的违法成本。”李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