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崔永元在网上发表了数十条“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等类似内容的微博,方舟子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于2014年1月将崔诉至法院,索赔32万元。崔永元提起反诉,并索赔67万元。该案于今天上午在海淀法院公开宣判。海淀法院一审宣判,认为崔永元和方舟子部分微博均构成名誉侵权,各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崔赔偿4.2万,方赔偿4.5万。方表示上诉。
据另类文学获悉,崔永元的助手此前表示,崔永元目前在外地参加慈善活动,不会到法院参加庭审,对是否胜诉没有预期,其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已经能证明方舟子的流氓行为,不存在对其侮辱”,具体的工作都交给了律师,如果败诉会继续上诉。其助手表示,从事发至今,崔永元和方舟子都没有再见过面,称没这个必要。崔永元代理人曾在去年该案庭审时表示,此次两人间的纠纷,缘于双方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观点不同。
方舟子和崔永元就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展开网络争论,两位“大V”微博的粉丝团不断壮大,方粉坚信科普作家、学者方舟子所说的“应创造条件让国人天天吃转基因食品”,崔粉力挺崔永元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质疑。同时,两位主角争论的攻击性越来越强。去年7月23日,双方诉讼一审开庭,双方的身份在诉讼中分别显示为原告、反诉被告,被告、反诉原告。非理性的互相攻击转向了理性的法律诉讼。
双方争议焦点到底是什么?
据中国文学网了解到,去年7月23日,此案一审开庭时,方舟子和崔永元本人均未到庭,各有两位律师分别作为主诉和反诉的代理人出庭应战。方舟子和崔永元都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删除微博、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方舟子向崔永元索赔32万多元,崔永元反诉索赔67万多元。打官司打的是证据,给记者印象最深的是,持续一天的庭审,大部分时间都在举证质证,双方各自的证据材料摞起来都有一尺多高,主要内容就是为不足140字的微博找到依据。
本诉原告方舟子一方代理律师李国华:经初步整理,发现被告崔永元自2013年11月15日起先后发表了数十篇微博信息攻击原告,其中有“我不认为这些钱都是肘子嗑普骗来的,肯定还有其它的骗法”、“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肘子最脏,坑蒙拐骗都干过,可它是三无人员脸皮又奇厚”、“肘子一边300万美元在美国买豪宅一边在网上哭诉安保基金不够用了”、“骗子”、“流氓”等大量明显侮辱、诽谤原告的内容。
方舟子认为,崔永元发表的涉案微博,要么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肆无忌惮的恶意诽谤,要么是恶毒的公然侮辱,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崔永元答辩认为,自己的言论不构成侵权。
代理律师岳运生:涉诉微博中有关事实描述的内容基本真实,均有相应的依据支持,不构成诽谤;“流氓”、“骗子”等意见表达用语均针对方是民的某些特定的行为,有事实上的依据,尚达不到侮辱方是民人格尊严的程度,方是民亦经常使用该类用语评价他人。故,无论是事实描述还是意见表达,涉诉微博均不侵犯方是民的名誉权。
一审开庭时,崔永元反诉中出示四组证据证明方舟子侵犯自己名誉权,包括8个方面,认为方舟子污蔑他发起的公益项目“给孩子加个菜”,说是“一帮骗子搞慈善”;污蔑他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崔永元公益基金提取2000万管理费;污蔑他的“小崔考察转基因”纪录片使用“职业托儿”、以交易手段在“中美电影节”中获奖、动用关系操纵腾讯微博、称崔永元不配在大学任教、为某品牌有机奶粉代言,还有其他一些例如“下作”、“伪君子”、“疯狗”、“杂交的奇葩”等言论。崔永元认为,这些言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对此,反诉被告方舟子也作出了回应。
代理律师彭剑:崔永元提起了反诉,并将双方诉讼歪曲为转基因问题的争议,完全是在混淆视听,试图掩盖其侮辱诽谤公民的事实,因为有一些并不是方是民本人发表的言论,有一些是有前后语境的,有多处信息是在片面误导法庭,误导公众。
尽管诉讼的事由是侵害名誉权,但是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的争论是事发原因和论战转为骂战围绕的核心。方舟子专门补充了证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的证据,包括欧盟批准第二种转基因玉米、美国有关组织请求FDA降低肉品中莱克多巴胺的限量等等。崔永元也再次表明自己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的观点。
代理律师张移:崔永元质疑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是行使公民言论自由的行为,其初衷是主张在转基因食品不能确定百分百无害的前提下,就不能轻易成为老百姓的主粮食品,要成为老百姓的入口食品,至少要给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崔永元反对打着“科学”的旗号武断的宣称转基因食品绝无危害,反对以泼脏水的方式对质疑者实施人身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