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思想、理论、概念有一大特点,就是气象宏伟、意旨高远——追求高层次、高境界。古代贤人讲问题,哪怕是很具体很实在的问题,也要与天地宇宙之初和万物一同的大道理讲起。因此常有玄远宏大的气势,抽象、深沉、含蓄的味道。
关于“道”的说法,便是一例。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道”是一个最高范畴。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作为“天下母”,“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管子也说:“道也者,通乎无上,详乎无穷,运乎诸生”,“道生天地”,还说:“闻一物以贯万物,谓之知道”……总之,尽管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道是不能用我们通常的语言来描述的,但仍可看出,他们所说的“道”有点象是包罗万象的统一性,是先天地之生的万物本原,或一切事物永恒规律的代表。孔子和儒家很少讲这样的“天道”,却并不否认“天道”,他们主要讲伦理政治哲学,是将其落实为“人道”——人世的最高原则、治国的根本原则。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与“道”相对的是“器”,指各种派生的、有形的或具体的事物。关于“道”与“器”的关系,我国近代学者郑观应的解释比较有代表性:所谓“道”,即“形而上者”,是万物与人性之本原,是治理国事之本;作为一种学问,“道”是“一语已足包性命之原,而通天人之故”的原理之学。所谓“器”,即“形而下者”,是万物,是有利于物质发明和实际生活之末;作为学问,指“一切汽学、光学、化学、数学、重学、天学、地学、电学”等“后天形器之学”。
郑观应主张“道本器末”,即:道是根本,其他一切是道的外在表现,器是从生、从属的东西。这一观点代表了传统观念。既然道是“本”,器是“末”,那么在追求根本、注重高远的人看来,就应该重本轻末、重道轻器。这是自老子、孔子以来的一个传统。在人生原则方面,孔子早就明确主张“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讲究“安贫乐道”、“孔颜乐处”,即使处在“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知”的境地,也不改其志。积极地理解它的意义,在于强调求道是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所在。“朝闻道,夕死可矣。”多少年来,也正是这种“朝闻道,夕死可矣”的精神,激励一代又一代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为真理而献身。
关于道和器的关系,重道轻器者们很强调要“以道御器”,——要让器服从于道,服务于道。“庖丁解牛”这个十分著名的比喻,表达了他们对道本器末的理解。这一比喻力求告诉人们:“以神喻、不以目视”(用心从精神上把握,不靠用眼睛去看)的“道”,是比技艺(“器”)更高明的境界。就是说,掌握了大道的人,天机藏于内心,善于精细地体察安危,能够高屋建瓴,可以凭借“运用之妙”,平静地顺应吉凶,达到目的。这显然是一种非常理想化的状态,一种极高的水平、极高的境界。
但是,一种高妙的理想不等于高超的现实。有的中国人如近代学者王韬,在比较中西文化时认为,“形而上者中国也,以道胜;形而下者西人也,以器胜。”完全是一种想当然的、一厢情愿的判断。事实上,按照“重道轻器”的原则并未能使中国文化和中国社会在“道”上有更大的作为。这是因为,一方面,它难以深入现实,难以被后人实行;另一方面它也没有使对道的探究有新的突破,比如没有使中国后来产生出像马克思主义那样影响世界的伟大之“道”,反而不得不面对后来中国思想文化的落伍。
将理想与现实、理论与实际对照起来观察,我们不能不注意“重道轻器”原则的内在缺陷和历史局限性:
第一,它把“道”与“器”割裂开来,只看到道高于器、统率器的一面,没有看到道寓于器、依赖于器的一面;只强调要重道,却没有反思道从何来;只讲要“以道御器”,却不懂得具体的道也要生于器、受器的实际效果检验;等等。这样就难免产生很大的片面性。例如,由于重道轻器,又把道仅仅理解为“大道理”和道德原则,似乎只有搞政治、讲道德才是重道,而关心经济、研究科学技术等都与道无关。因而导致了轻视科学技术、生产创新等,甚至说技艺是“小人”的事业,为君子所不齿,视之为“奇技淫巧”、“雕虫小技”。《礼记·王制》说:“凡执技以事上者”,“不与士齿”;“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古代民间甚至流传着这样的歇后语:“教儿习技艺之事──没见识。”受这种观念的影响,科学技术研究在中国长期没有得到统治者应有的鼓励和重视,特别是自近代以来,根本就没有产生我国的现代科学、实验科学。这不能不是一个极大的损失。
第二,它所承认的思想境界,至多表现了少数“君子”们的兴趣和志向,而且只有更少数如“庖丁”那样修养极高、能够将“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人,才能达到其境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其要求则太高、太难。将这些作为社会的理想和原则时,往往意味着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不关心广大人民百姓的疾苦,更不尊重实践的现实和人民日常生活的境界,为后来的统治者以求“道”为名牺牲人们的现实利益,甚至“以理杀人”提供了口实。
第三,它所体现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主观先验的思维方式:对“道”的研究和阐述不注重科学的论证,因此也不利于哲学和人文科学的发展;对“道”的实践和贯彻,只讲究“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即过分依赖于人们的个人能力和智谋,不重视将其变成社会的普遍精神、方法、规则、程序、法制等。所以它在社会生活中,也只是支持“人治”而非“法治”的理论。尽管孔子认为应该“是人宏道,非道宏人”,但实际的结果却总是相反,“认人不认(道)理”、“重成事不重立规矩”成为一个影响深远的社会风尚,这不能不说是观念本身的缺陷所致。
毫无疑问,“重道”本身是非常重要的。道是指根本道理、方向、道路、原则等大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好,当然就要犯大错误,出大问题,吃大亏。所以做事必须重道,对这一点任何时候都不能轻率。但是,道本身不是先验的、一成不变的简单公式和绝对教条,对于我们说来,唯一正确的根本之道,是科学的真理体系和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原则,它们是要在实践中把握,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的。忘记了这一点,也就违背了最根本之道——实事求是。
从历史上看,当“重道”原则被加以抽象片面的理解,并且被绝对化了的时候,往往比只知“重器”,即只从眼前现实出发、目光有些短浅但脚踏实地的思想境界还能够造成更大的危害。我国“文革”时期“左”的表现,把这一点发挥得最为充分:它不仅把高度政治化、道德化的“道”片面地当作唯一的“道”,用以排斥经济、生产、科学、技术、业务等等国计民生之道,而且对政治、道德之“道”本身,也采取了非常不负责任的实用主义态度,只求服务于一时的斗争需要,却缺乏科学、认真、细致的研究和建设,任凭少数人随心所欲地解释,使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之道也屡受践踏,结果是国家“道器两伤”。这种深刻的历史教训很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