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问题长期以来备受关注。其中,入住公办养老院须长时间排队的现象屡遭诟病。有些公立养老机构已经违背了“社会福利”的初衷,更加拉大了有权或有钱的社会阶层与普通公民在福利待遇上的差距。“城市公办养老机构被曝嫌贫爱富,普通人晚景凄凉”。
在床位紧俏、有300多人排队等位的上海市第一福利院,85岁的朱伯回忆起三年前入住时的情景,颇为自豪地说:“要不是我让女婿找关系,哪能很快住进来,排队不知要排到猴年马月!”一些城市公办养老机构“逐富弃贫”,使公共保障机构变异成“特权”机构,提醒相关部门应重新定位公办养老机构。
上个世纪50年代,政府为安置城市中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三无老人”,兴办了一批以贫困救助为目的的社会福利院。到了80年代,由于计划经济下城市中“充分就业”和“劳动保险”的制度安排,社会上无依无靠的“三无老人”大为减少。同时,由于人口流动的增加,如子女出国或异地就业,对老年人社会化的机构服务的需求出现了。在这样的背景下,公立养老机构对社会开放,实行“自费收养”就成了当时非常时髦的一项改革措施。
到90年代后期,有了长足进步的民办机构与公立机构的竞争态势逐渐明显。在做好“窗口”和“示范”的借口下,用大量资金去“堆”公立养老机构成了风潮,结果出了许多五星甚至六星、七星不等的高级养老院。除了硬件设施完全由政府投资以外,有些公立养老院还可以每年都得到政府的大量补贴,这就是公立养老院物美价廉、物超所值以致门庭若市、人满为患的秘密。集优质资源和稀缺资源于一身,对入住的老人开始设定门槛,要求有较高的阶层地位和文化水平等,这样就逐渐地使入住公立养老机构成了一种“特权”。有的公立机构规定,入住老人必须是知识分子乃至必须是公务员,甚至还出现了专门为有相当级别的官员办的公立养老机构。
公立养老机构应该回归其本色和本职。按照国际惯例,公立机构主要的社会职责是为贫穷和弱势的老年群体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因为他们是社会上最困难的群体,对于政府来说,这是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当然,公立机构也不能再回到以前为“三无老人”提供的那种凑合活着的服务水平,必须保证服务质量,让这部分老人能够欢度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