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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文库侵权被判赔钱

作者:吕倩曦     组织:山西优府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我要评论(0)
    备受关注的作家维权联盟起诉百度文库侵权案17日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决百度公司侵权成立,赔偿包括韩寒在内的3位作家经济损失共计14.5万元,但原告要求关闭百度文库、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公开进行道歉等主张,均被法院驳回。业内人士指出,虽然此次作家维权联盟获得了部分胜诉,但中国的互联网数字版权保护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记者18日点击百度文库、豆丁、新浪爱问等数据分享网站,虽然书籍被侵权转发的行为有所收敛,但在新浪爱问上,仍然能搜索到2011年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一句顶一万

    备受关注的作家维权联盟起诉百度文库侵权案17日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决百度公司侵权成立,赔偿包括韩寒在内的3位作家经济损失共计14.5万元,但原告要求关闭百度文库、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侵权行为、公开进行道歉等主张,均被法院驳回。业内人士指出,虽然此次作家维权联盟获得了部分胜诉,但中国的互联网数字版权保护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记者18日点击百度文库、豆丁、新浪爱问等数据分享网站,虽然书籍被侵权转发的行为有所收敛,但在新浪爱问上,仍然能搜索到2011年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一句顶一万句》、北岛的散文集《失败之书》、畅销网络文学作品《后宫甄嬛传》等作品的免费下载版本。

 

    对于侵权盗版网站屡禁不止,业内人士分析,目前盗版侵权网站主要以个人开设的盗版网站为主。盛大文学法务总监陈明峰认为,由于文学类网站的开设门槛较低、亦无严格的资质审核,“目前盗版网站屡删不止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存在利益链条,广告联盟与盗版网站之间勾结,双方以五五分成的形式获利,在利益的驱使下,盗版者往往不惜犯法。”

 

    同时,目前立法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缺乏有效的惩处,在对于开设文学类网站的资质审核、广告联盟投放广告的站点之审核等方面亦有所欠缺。马季分析,出版物归新闻出版总署管理,网站归工信部管理,而网站盗取并发布作品不属于新闻出版总署管理范畴,要进行维权必须得到工信部支持,这存在管理空白。即使作家们一次维权成功,但并不能根治问题。

 

    “文学作品遭盗版,经过法院确认侵权的仅有20多例,但实际发生的不止百万起,所有赔偿款也就一两百万元。作者的维权成本往往比法院判决的赔偿额度还高,导致很多人都不愿意去打官司了。”马季说,“因此从根子上说我们需要解决的是互联网管理问题。”

2012年09月21日 15:51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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