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收费使用不透明影响年票缴纳
小车去年就已过户到外省,如今却收到中山路桥公司发出的汽车年票催缴通知。自最新汽车新闻获悉,昨日,车主张先生向媒体爆料,他2013年8月在中山某4S店购买了一辆车,随后小车一直在湖南使用,并于2014年7月过户到湖南,没想到近日却收到中山的车辆年票催缴通知。
车辆已过户仍收缴费通知
据车主张先生介绍,他是在中山工作的湖南人,2013年8月,他在中山某4S店购买了一辆试驾车,为了满足家人的用车需求,该车一直在湖南使用,并且于2014年7月过户给湖南的一个买主。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近日他收到中山路桥公司发出的车辆年票催缴通知。其中,2014年缴费本金是1455元,滞纳金1347元;2015年缴费的本金是1455元,滞纳金是285元,总计是4542元。
张先生质疑,车辆在湖南使用为什么一定要购买中山的汽车年票?车辆如果没有购买年票,到中山进城一次交一次费用不行吗?其次,车辆上牌时是公司上牌,2014年7月过户到个人,为什么仍按照公司的汽车年票费用1455元来计算,而不是个人的750元;另外,车辆早在2014年7月份过户,为什么催缴的是2014年全年的年票,以及今年的年票。车辆都过户到湖南了,还发出欠缴年费的通知,中山路桥公司有没有认真核实过车辆和车主的信息?这样为人民服务真的合适吗?
过户需办理注销手续
随后媒体拨打中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的年票咨询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车主在2014年已将车辆转移出去,还是要补缴2014年元旦起至过户当天的年票费用。车辆如果是由公司过户到个人,那么从过户截止日期开始核算,过户前仍然按公司年票收取,过户后按照私人年票收取。汽车新闻报道,至于车辆去年过户,今年仍被催缴年票的问题,该工作人员称,车辆过户后要到年票办理窗口,办理年票注销手续。否则车主还是会被按照车辆最初登记的公司牌照来催缴年票。
“只要是中山的牌照,就必须要购买中山的年票。”工作人员说,车辆虽然没有在中山使用,但是根据《关于修改中山市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09〕95号)文件规定,车主还是要交年票,如果车辆长期在外地使用,建议车辆过户。
“不管你走不走中山的道路,只要上了中山的车牌,一律收取‘买路钱’这不科学。”王先生表示。
在中山市鸿源机动车交易市场了解到,现在不买年票,对车辆的年审、过户以及车辆报废等均无影响。该市场相关负责人坦言,很多车主从前年开始都没有购买了,丝毫不影响车辆的使用。
公开透明才是解决之道
曾经担任中山市路桥公司法律顾问多年的一知名律师表示,他们之前每年都会发出几万封催缴年票的通知书,还会将数百名车主告上法庭,而他本人现在也没有缴纳汽车年票费。
他表示,路桥公司虽然说将征收年票的钱用来还贷款和修路,但是具体还哪笔贷款,修哪条路一定要让车主知道,如果要想车主积极主动缴纳年票,还是要做到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