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府网首页
设为首页
点击进入优府网RSS订阅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汽车 > 购车 > 正文

北京市政协委员: 专车准入暂无时间表

昨天上午,北京市政协委员、市交通委副主任李晓松在小组会上谈到专车资格准入问题。她认为,客运行业承担的安全风险个人无法承担,“专车”进入客行运业必须要遵守行业规范,需要对车辆、司机驾龄等情况进行注册,为乘客提供最基本的安全保障。昨日,据中国汽车网站相关人士爆料,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

昨天上午,北京市政协委员、市交通委副主任李晓松在小组会上谈到专车资格准入问题。她认为,客运行业承担的安全风险个人无法承担,“专车”进入客行运业必须要遵守行业规范,需要对车辆、司机驾龄等情况进行注册,为乘客提供最基本的安全保障。

昨日,据中国汽车网站相关人士爆料,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亦表示,很多“专车”不在纳税范围内,破坏市场公平。对于“专车”准入各部门还没有达成共识,意味着“专车”准入还没有时间表。

李晓松表示,客运行业禁止私人运营,主要是出于安全风险考虑。一旦发生事故,以个人的财力可能无法承担。日本出租车驾驶员很多年龄在45岁以上,其中一项准入要求是司机必须结婚并育有子女,因为这样的人会更有社会责任感。

李晓松认为,专车的服务模式、水平和质量是现在规范的出租车必须要学习的。互联网引入到传统客运行业也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但是进入系统应该遵守它最起码的安全保障规范。运营前首先要经过注册,私家车不能随便载客。一旦出了事故,谁来承担责任是最大的问题。

她认为,准入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运输工具,车辆状况是否达标;二是驾驶员的资质、经验,与使用车辆建立起相应的机制。

目前,提供“专车”业务的网络公司有技术,也有资金。但是进入交通运输行业,必须了解它的特点和要求,首先满足对乘客最基本的安全保障。

昨日,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亦表示,很多“专车”不在纳税范围内,破坏市场公平。对于“专车”改革,各部门还没有达成共识。

6.6万出租够用吗?

本次政协会议,有委员提出北京人口从1000万增加到2000万,但出租车数量一直停留在6.6万辆,供给是否不能满足需求。

对此,李晓松认为,城市交通量的承担需要更多依靠公共交通,目前北京出租车分担的交通量占整个城市运输量的7%,国外基本是4%至5%。出租车数量不会继续增加,不仅由于道路资源紧张,同时还有节能减排的要求。

大中型城市应在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与小汽车等私人交通的出行需求上达到匹配。出租车兼具公共性与私密性,是两者的补充,绝对不能作为主体。

她认为,专车的出现对传统的出租车行业是一种刺激。正规出租车也不能墨守成规,手机订车是很好的方式,既节能减排,又能减少空驶,减轻驾驶员的疲劳程度,借助网络能够实现需求和供给的最佳匹配。网络订车技术必要规范地引入到交通行业,但是需要一个过程。

治堵还有啥新招?

交通拥堵是本届政协会议热门话题,多位委员提交了相关提案。关注最新汽车新闻,你会发现,李晓松介绍过,目前,北京已制定了相关法规,实行单双号、路段管制,唯独经济手段用得少。

李晓松认为,交通拥堵一个重要原因是市民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责任,需求没有减少,有的家庭买两辆车来应对限行。针对这样的情况,经济手段可能会起作用。像香港、伦敦、新加坡等拥堵严重的城市,主要依靠的是经济手段。香港从购车开始,购车税和每年的牌照税非常高,今年开始购置税和年费每年增加15%,违章停车罚款增加40%,咪表收费增加40%。伦敦2003年开始收进城拥堵费,几年来已从5英镑涨到20英镑。

“拥堵费是一种经济手段”,至于北京是否采取、什么时候采取,需要再征求意见。她认为应该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多管齐下,开综合药方才能有效“治堵”。


(汽车责编:郭娜 )
标签:专车 北京 中国汽车网站 最新汽车新闻 2015年01月23日 15:01   [查看原文]  
相关阅读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疑问
    疑问

    0
    难过
    难过

    0
    愤怒
    愤怒

    0
    喜欢
    喜欢

    0
    无聊
    无聊

    0
    鼓掌
    鼓掌

    0
    惊奇
    惊奇

    0
    骂人
    骂人

    0
    (521)
    (521)
    分享到: 投稿
    最新评论
    推荐信息
    资讯 国内 军事 体育 篮球 足球 娱乐 电影 电视 财经 经济 消费 科技 手机 电商 女性 情感 时尚
    文化 历史 文学 旅游 周边 出境 美食 家常 健康 房产 房价 调控 汽车 新车 品牌 教育 视频 博客
    关于优府网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服务条款
    版权所有:山西优府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8-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固定刊物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